宽带无线IP标准工作组章程
Broadband Wireless IP Standard Work Group Bylaw
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. 本章程是在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》、《行业标准管理办法》及其他标准化法规,贯彻落实信息产业部科技司(以下简称“部科技司”)赋予标准工作组的使命,并在充分尊重各成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编制而成的。
第二条. 标准工作组中文名称为:宽带无线IP标准工作组。英文译名为: China Broadband Wireless IP Standard group,缩写为ChinaBWIPS。
第三条. 宽带无线IP标准工作组(以下简称“工作组”)是由国内相关企、事业单位自愿联合,并经部科技司批准成立,从事宽带无线IP技术领域相关技术标准制定和研究活动的全国性标准化组织。
第四条. 工作组的目标是开展符合中国国情的,具有前瞻性的中国宽带无线IP技术领域相关技术研究和相关技术标准体系的建立工作,藉以推动宽带无线IP技术在我国的发展和普及,引领我国宽带无线IP相关产业的发展。
第五条. 工作组接受部科技司的指导、管理和监督,所制定标准中涉及到受国家专业部门管理的技术和资源时,接受国家相关部门的指导、管理和监督。
第六条. 工作组为会员制。凡经正式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致力于发展我国信息产业和技术,公开拥护并实质性采纳推广工作组已制定和拟订中的国家标准,承认本章程,履行相关会员义务,愿意申请参加的企事业单位,经过审批都可以成为工作组成员。
第七条. 工作组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和公正的原则开展标准化研究及组织活动。着力于自主知识产权,突出技术创新并兼顾与国际标准接轨。

第二章 工作范围
第八条. 工作组受部科技司领导和委托,在宽带无线IP技术领域组织开展相关标准制订和研究工作,其主要工作范围是:
1、 提出宽带无线IP技术领域相关标准制、修订项目和相关标准研究课题建议;
2、 开展相关标准的起草、意见征求和审查协调等标准制修订工作;
3、 开展相关标准在国内外的研讨、宣贯、咨询、服务、培训及第三方认证等活动,推动宽带无线IP技术相关标准的有力实施;
4、 开展与对口的国际标准化组织的交流与合作,推荐、提交相关国际标准的提案;
5、 受部科技司委托,办理有关事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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